校属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了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,保证预算执行的准确性,根据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编报2018年第二批政府采购调整预算的通知要求,现将我校编报2018年第二次政府采购调整预算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填报范围
各单位使用2018年年初部门预算资金及未能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的资金(不含年中部门预算调整资金)采购国务院公布的2017-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(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,120万元以上的工程)以上的货物、工程和服务,以及会议服务,应当纳入本次预算的编报范围。
二、编报要求
1.使用行政经费的报资产管理处审核;使用科研项目经费的通过学院(系、中心)统一上报到科研处审核,并抄送资产管理处;在中科院立项的工程项目报基建处审核,并抄送资产管理处。资产管理处、计划财务处汇总、协调各单位、部门《2018第二次政府采购调整预算表——行政经费》(附件1)及《2018第二次政府采购调整预算表——科研经费》(附件2)。
2.各单位、部门编码或课题编码(10位)、课题负责人姓名、采购项目名称、数量、计划金额、国产或进口等须逐一填写。已经上报待批复的课题,需用中文写上课题全称。
3.政府采购追加预算统一由各单位、部门资产管理员分类汇总后报送至相关审核部门。
4.报表金额单位为万元(保留2位小数)。
5.按实际追加需要编报,不要虚报。
6.请各单位、部门参照《中央预算单位2017-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》(附件3)所规定的范围如实填报。
三、上报时间及方式
1.各单位、部门务必于9月27日17:00前将《2018年第二次政府采购调整预算表+部门名称》(电子版)以邮件形式报送相关单位、部门审核,请报送人在邮件中务必注明联系电话。
资产管理处: 张曦,88256970,zhangxi@ucas.ac.cn
科研处:刘彦,88256048/69671127,liuyan@ucas.ac.cn
基建处:张凯,69671563,zhangkai@ucas.ac.cn
2.本次编报统计工作结束后,无特殊情况,不再受理2018第二批政府采购调整预算工作,请各单位、部门按上述时间集中上报。